杨芳律师 律师团队

做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投案自首与挑明与出现着显著的差别

发布时间:2021-09-17 03:11:18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608

  核查和裁判员的个人行为。由此,投案自首与挑明存有着一些相似之处:(1)二者均以自身执行了刑事犯罪为前提条件;

  (2)二者在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以后全是属实交待自个的犯罪行为;

  (3)二者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有接纳我国核查和裁判员的个人行为;

  (4)二者全是从轻惩罚的剧情。可是,投案自首与挑明与出现着显著的差别:最先,投案自首是犯罪嫌疑人全自动自首以后,积极属实交待自身犯罪行为的个人行为;而挑明则是犯罪嫌疑人处于被动抓捕归案以后,属实交待自身所被控告的犯罪行为的个人行为。次之,投案自首与挑明所体现的犯人的人身安全危险因素水平不一样,自主犯的人身安全危险因素相比较轻和重。最终,投案自首是法律规定的从轻惩罚剧情,而挑明仅仅先行判决的从轻惩罚剧情;而且,在一般状况下,投案自首比挑明的从轻惩罚力度要大。

TAG标签:
华荣律师事务所

电话:400-9665-080

邮箱:295575279@qq.co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9层

微信咨询

华荣律师事务所 400-966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