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贪污罪的评定 依据刑诉法有关共犯的要求,非国家工作员与国家工作员串通,合谋贪污受贿的,理应以贪污罪的共同犯罪追责刑事处罚。非国家工作员是不是组成贪污罪共同犯罪,在于彼此有没有一同贪污受贿的有意和个人行为。我国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向我国工作员委托传达请托事宜,私收请托财物并告之该国家工作员,或是我国工作员明知道其直系亲属私收了他财物,仍依照直系亲属的规定滥用职权为别人谋求权益的,对该国家工作员应确认为贪污罪,其直系亲属以贪污罪共犯论处。直系亲属之外的别人与国家工作员通谋,由我国工作员使用职位上的方便为请托人牟取权益,私收请托财物后彼此一同占据的,组成贪污罪共同犯罪。我国工作员使用职位上的方便为别人谋求权益,并特定别人将钱财赠给别人,涉嫌犯罪的,应以贪污罪判罪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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