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是一种经常会出现在连续剧里的罪行,抢劫案的出现一般全是一群同犯为了更好地投机取巧绑票富有别人,但一群同犯中也存有首犯和从犯,同一个罪行的首犯与从犯的量刑规范通常不一样,今日华荣律师事务所我就给各位提供的绑架罪从犯的量刑规范有关专业知识。 一、绑架罪的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讹诈钱财为目地绑票别人的,或是绑票别人做为人质事件的,处十年左右无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并罚款或是没收违法所得;剧情比较轻的,处五年之上十年以内刑期,并罚款。 犯前述罪,导致被绑架人死亡或是残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以讹诈钱财为目地盗窃婴儿的,按照前两种的要求惩罚。 以讹诈钱财为目地绑票别人的,或是绑票别人做为人质事件的,处十年左右无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并罚款或是没收违法所得;剧情比较轻的,处五年之上十年以内刑期,并罚款。 犯前述罪,导致被绑架人死亡或是残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以讹诈钱财为目地盗窃婴儿的,按照前两种的要求惩罚。 二、绑架罪条款释意绑架罪是一种比较严重侵犯中国公民人身安全、财产权的违法犯罪,为维护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资金安全,1997年修定刑诉法时对绑架罪要求了比较严重的酷刑。根据此条的要求,绑架罪的起刑点为十年左右刑期。从近些年的司法部门实践活动看,对绑票这类比较严重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违法犯罪,要求偏重的酷刑是必不可少的。可是,充分考虑在现实日常生活产生的各种绑票案子状况较为复杂,有的侵权人主观性恶变、违法犯罪方式、伤害不良影响尚不十分极端,有的在公安部门的工作中下舍弃执行违法犯罪等,对这种侵权人一律被判十年左右刑期,难以精确体现出不一样个人行为的社會不良影响。对于这种状况,要求比较大的定刑力度,使司法部门在应用法律法规上面有一定的灵敏度,能够能够更好地落实有法必依的邢事现行政策,保证罪行相一致。依据司法部门实践活动单位的提议,《刑法修正案(七)》对刑诉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要求作了相对的改动,提升了一档酷刑,对“剧情比较轻的,处五年之上十年以内刑期,并罚款”。 此条共有三款。第一款是有关绑架罪的处决要求,要求了两种酷刑。依据第一款的要求,绑票个人行为有二种实际情况:(1)“以讹诈钱财为目地绑票别人的”,也称之为掳人勒赎或是“绑架”,就是以暴力行为、威逼或是麻醉剂方式强制劫走别人,为此向受害人亲朋好友索要钱财的个人行为;(2)“绑票别人做为人质事件的”,是强调于别的目地,如出自于某类时代性目地,为了更好地躲避抓捕或是规定司法部门释放出来犯罪分子,挟持别人做为人质事件的方式等。理应特别注意的是,以欺骗为目地,恐吓威胁、威逼或是麻醉剂办法绑票女性、少年儿童的情形不属于此条所规范的绑架罪的范畴,而理应按照此方法第二百四十条有关拐卖人口、少年儿童罪的規定判罪惩罚。对以讹诈钱财为目地绑票别人,或是绑票别人做为人质事件的,处十年左右无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并罚款或是没收违法所得。 《刑法修正案(七)》在这里一款中提升要求了一档酷刑,对“剧情比较轻的,处五年之上十年以内刑期,并罚款”。这一要求将应用领域限制在“剧情比较轻”的情况内。这儿的“剧情比较轻”,关键就是指积极释放出来被绑架人,而且未导致被绑架人意外伤害、索取勒赎额度较小等实际情况。依据提升的要求,对合乎“剧情比较轻”要素的侵权人,可在五年之上十年以内刑期的酷刑力度内定刑,并对其惩处罚款。 此条第二款是对“导致被绑架人死亡或是残害被绑架人”的加剧剧情的要求。这儿所指的“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就是指因为在绑票全过程中对被绑架人恐吓威胁、捆缚过紧或是开展凌虐等因素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及其被绑架人到绑票全过程中自杀等。“残害”,就是指在劫走被绑架人后,因为敲诈勒索钱财或是其它目地无法得到完成或是别的缘故,执行有意残害,不法夺走被绑架人生活的个人行为。依据此款的要求,对导致被绑架人死亡或是残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此条第三款是对“以讹诈钱财为目地盗窃婴儿的”个人行为应怎样惩罚的要求。这儿所指的“以讹诈钱财为目地盗窃婴儿”,就是指以向婴儿的家属或是别的法定监护人索要钱财为目地,将遇害婴儿挟持并扣作人质事件的个人行为。“盗窃”,关键就是指趁遇害婴儿家属或是法定监护人不注意,将该婴儿抱走、带去的个人行为。如潜进别人住房将宝宝抱走,趁父母不注意将已经嬉戏的儿童带去,及其采用诱使、拐骗方式将婴儿诱骗走等。婴儿的实际年纪界线,刑诉法未作实际要求。最高法院、最高检于1992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要求,婴儿就是指没满六岁的未成年。1997年刑诉法修定之后,对宝宝的实际年纪的界线,仍可参照以上要求。必须注意的是,因为婴儿欠缺明辨是非的工作能力,不论是将其抱走、带去,或是诱骗走,全是盗窃婴儿的个人行为,都理应按照绑架罪的要求惩罚。按照此款的要求,以讹诈钱财为目地盗窃婴儿的,处十年左右无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并罚款或是没收违法所得;剧情比较轻的,处五年之上十年以内刑期,并罚款;导致被盗窃的婴儿身亡或是残害被盗窃的新生儿的,处死刑,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三、绑架罪从犯的量刑规范按照刑诉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要求,犯本罪的,处十年左右无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并罚款或是没收违法所得;剧情比较轻的,处五年之上十年以内刑期,并罚款。 犯前述罪,导致被绑架人死亡或是残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以讹诈钱财为目地盗窃婴儿的,按照前两种的要求惩罚。 而如果归属于一同绑票,而且评定为这其中的从犯,依照刑诉法第27条第2款要求,针对从犯,理应从轻处理、缓解或是免去惩罚。在从犯刑事处罚标准的主要可用中应留意下面二点:(1)在我国刑诉法对从犯采用必减现实主义。即对从犯“理应”从轻处理、缓解或是免去惩罚,而不是“能够”从轻处理、缓解或是免去惩罚。(2)对从犯给予从宽惩罚,或是缓解惩罚,或是免去惩罚,应综合性调查共犯的特性、对违法犯罪結果功效的多少等领域的实际情况实际明确。 因此对绑架罪从犯的惩罚,便是在依据具体的犯案剧情、金额等确认了定刑力度以后,再对从犯从轻处理、缓解或是免去惩罚。 一般来说人民法院最终的裁定针对从犯的惩罚都是会轻于首犯,但我们也需要遵规守纪,以防做出不可饶恕的不正确。之上便是华荣律师事务所我给各位提供的绑架罪从犯的量刑规范的有关专业知识,如以及其它疑惑,也有联络华荣律师事务所我进一步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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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从犯的量刑规范有关
发布时间:2021-09-24 02:04:3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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