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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儿童学法用法、知法,遭受损害后应该立即向 公安部门报警

发布时间:2021-09-26 02:04:23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726

  一天下午12点许,重庆涪陵区25岁的青年人贺某安全驾驶摩的赶到白涛镇等旅客。倏忽,有两个一高一矮的青年人要乘贺某的摩的去新手村大街上,租的费15元。矮青年人坐正中间,高青年人坐后边。当行车到坟湾时,矮青年人忽然喊:“泊车!”摩的停止了。这时,矮青年人用劲紧抱贺某的腰,高青年人用短刀压在贺某的脖子上,恶狠狠地说:“把钱放出来!不然想要你的命!”被吓得全身发抖的贺某马上取出的身上仅有的140元钱。二人接钱后仓惶逃出。

  贺某内心不是滋味,日夜兼程挣的140元钱就是这样被犯罪嫌疑人抢去,他决策想办法把钱“要”回家。贺某沿着犯罪分子逃跑的方位追去。当天地着小寒,雪天里发生几双足印,他跟随足印赶到了一家小店铺,店内有一位女老板。贺某有礼貌地询问道:“大婶,看到2个青年人在街上过路的沒有?”女老板答:“刚刚是有两个青年人在街上过路的,我了解有一个叫岳某,是焦石镇人,他有一个大婶在……”贺某猛然感觉拥有一线希望,信心追下去。

  贺某最先寻找同学们薛某,告知了自已被抢夺的事儿,壮着胆量说:“我想找岳某拿点钱来买经验教训!”讲义气的薛某说:“看在高中同学的份上,我请人帮你搞定!”后贺某又经薛某详细介绍了解了找来帮助的谭某。谭某激情地说:“弟兄,没什么问题,这一忙我帮定了!”。因此,谭某又邀请盆友童某、徐某(提起公诉)一同来帮助。贺、谭、童、吕四人一道来 到岳某家中。贺某恼怒地指向岳某说:“就是他抢这钱!”谭某肆无忌惮地对岳某的爸爸说:“你孩子打劫很有可能要判八年刑,只需给800零元钱,大家也不送公安局,要不然就……”憨厚老实的老年人获知孩子做了错事觉得惊讶,担忧孩子被判处,历经一番议价,岳的爸爸认可去借一千元来给他。与此同时,岳某被逼讲出了村内一起打劫的汤某。谭某强制岳某领路赶到汤家,那时候仅有汤某的父母在家里。汤某的父母听闻孩子做了打劫的事觉得惊讶,心神不宁。阴险毒辣的谭某借机说:“拿400零元钱能够私了,不然送公安局。”汤的爸爸乞求:“我并没有那么多钱,少点!我仅有一张银行存折170零元。”心里窃喜的谭某允许了。

  因此,童某跟随汤的爸爸去振兴农村信用社取回来170零元,再加上岳某爸爸拿来的一千元,一共270零元,均被她们四人刮分了,贺某只分到300元。

  过后,贪婪的谭某又独自一人窜至岳某家中,以不拿钱就汇报公安局相威胁向其要了300元。这使岳某的爸爸一天到晚胆战心惊,担忧谭某又来勒索,那样不停怎么玩日子呀!决策鼓励孩子去投案自首。岳某自首时,举报了贺某、谭某、童某等的犯罪行为。因此贺某、谭某、童某被拘捕。重庆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审理觉得,贺某、谭某、童某采用威胁的方式 ,敲诈公与私钱财,金额较大,已组成敲诈勒索罪,各自被判贺某、谭某、童某刑期1 年。岳某、汤某,强制劫取贺某的钱,其手段已组成抢夺罪。岳某违法犯罪后自首,能够从宽惩罚,被判刑期三年半,并罚款2000元。汤某除本次打劫外,仍在重庆丰都县违法犯罪,被法院判处2年(判缓),数罪,被判刑期六年,并罚款2000元。

  【罪刑法定分析】

  《刑法》第274条要求:“敲诈公与私钱财,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下列刑期、拘留或是管控……”金额较大以1500元为起始点至15000元下列。

  敲诈勒索罪,就是指以不当得利为目地,对钱财任何人应用威协或威胁的个人行为。

  本罪的首要特点:

  1、侵害的行为主体,就是以公与私财产的所 有权利和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客观性层面是执行了对公与私财产的任何人、运营人应用威协或威胁方式 ,逼使其现场或期限拿出钱财的个人行为。说白了威协、威胁方式 ,就是指对受害人以及家属以即将执行暴力行为,或是即将揭秘其个人隐私、违法违纪、损坏其资产,或是将其执行残害、污蔑这些相迫使,驱使受害人拿出钱财。在威协、威胁方式 上,能够是当众,还可以是利用别人传达;能够是口头上,还可以是书面形式;能够是明确,还可以是暗示着。在获得钱财的時间上,能够是致使受害人拿出,还可以是期限拿出。

  3、主观性层面是有意,并具备强索他财物将其非法侵占罪的目地。贺某、谭某、童某以不当得利为目地,采用威胁的方式 ,敲诈个人钱财,金额较大,已组成敲诈勒索罪。

  这起敲诈案引人深思。司法人员问贺某:“你原是受害人,为何要去勒索他人?”贺某后悔莫及地说: “我是想使他拿钱买经验教训,沒有想起我却得到了法律法规的封禁,早知这也是违法犯罪我绝对不会干。我真是糊里糊涂呀!”劝告每一位青少年儿童学法用法、知法,遭受损害后应该立即向 公安部门报警,借助司法部门处罚违法犯罪,决不能选用不法的方式处罚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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