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就是指以不当得利为目地,将委托存放的他财物,或是别人忘却物、掩埋物不法据为己有,金额较大,拒不退回或是拒不上交的个人行为。侵占罪是法定刑较低的一 个罪行。在资产违法犯罪中,侵占罪因特性比不上别的违法犯罪极端且处决比较轻不以大伙儿高度重视,可是在司法部门实际中因该罪涉及到民法典上比较繁杂的“物”、“占据”等定义,在实际评定及与别的罪行的划分上则是难题较多的一个罪。 一、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侵占罪源自于诈骗罪。1979年刑诉法未要求侵占罪,只要求了诈骗罪。在1997年修定刑诉法施行之前,针对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强占委托存放的他财物 的个人行为,依照推导规章制度,曾对比诈骗罪判罪惩罚。诈骗罪,就是指以不当得利为目地,密秘盗取公与私钱财,金额较大,或是数次偷盗公与私财产的个人行为。侵占罪则是并以 法占据为目地,将委托存放的他财物,或是合理合法拥有的别人忘却物、掩埋物不法占为己有,金额较大,拒不返还的个人行为。二者的相同点全是以不当得利为目地,采 取的方式均可以用密秘的方法,损害的另一半是自身无使用权的公与私钱财,且均是刻意的个人行为。所不一样的是,诈骗罪的客观有意造成于获得钱财以前,其侵权人获得钱财 的技术手段是不法的。侵占罪则不一样,侵权人初次得到他钱物的技术手段是正规的,仅仅造成侵吞有意后才将原先合理合法得到的钱财非法侵占罪。而两罪的不同之处则是诈骗罪中 侵权人对所盗取的公与私钱财不具备正规的所有权或所有权,即侵权人在偷盗以前并不合理合法操纵或拥有该物。而侵占罪与诈骗罪较大的差异是侵权人侵吞的钱财是个人行为 人已然合理合法拥有的,亦即在侵权人的合理合法操纵之中的钱财。“合理合法拥有”则指的是以合理合法的方法,获得对他钱物的临时的所有权,但无支配权,即持有者不具有全部 权。持有者将他物“变合理合法拥有为不法全部”是侵占罪较大的特性,也是与诈骗罪的不同之处。 从理论上讲,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取决于违法犯罪的理性层面。侵占罪的本质属性是侵权人将处在本身操纵下的他财物占为己有,拒不退回任何人。而诈骗罪的本质属性是侵权人在不以任何人孰知的情形下,密秘盗取他财物。 结合实际,区别的关键点取决于侵权人密秘盗取自身委托存放的他财物。依据以上的剖析,最先应明确案子中的“物”是不是归属于摆脱任何人操纵的委托存放物 或忘却物、掩埋物。假如侵权人在密秘盗取以后,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多方面遮盖,仍将“钱财”归还其使用者,就应组成诈骗罪;假如密秘盗取以后,又有拒不返还的剧情,则 应确认为侵占罪。根据下边的例子能够更为清晰的区别侵占罪与诈骗罪的界线。 某女甲在农贸批发市场买水果时和人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拉门、拉扯,在争吵全过程中,脖子上的黄金项链被拉断开在地面上,立在一边凑热闹的某乙瞧见将要颈链用脚踩住,并装作蹲下去绑鞋带,将颈链拾起,看一下没有人发现,遂悄悄的离去当场。 此案在评定环节中,觉得此案在组成侵占罪的原因是,某甲的吊坠在自己沒有察觉的状况卸下来在地面上,归属于忘却物。某乙将地面的忘却物占为己有,理应构 成侵占罪。可是,理应注意到某甲的颈链尽管掉到地面上,并没有摆脱甲的调节范畴,不属于忘却物。某乙密秘盗取某甲掉在地面的颈链,应组成诈骗罪,而不是侵吞 罪。此外,此案中也沒有拒不返还的剧情。 以上实例虽组成诈骗罪,可是则是非常容易与侵占罪搞混的实例。恰当的剖析以上实例,针对结合实际恰当的区别诈骗罪与侵占罪十分有利。 二、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关键差异在亦取决于违法犯罪的理性层面不一样。侵占罪的本质属性是侵权人将处在本身操纵下的他财物占为己有,拒不退回任何人。诈骗罪 的本质属性是侵权人用虚假客观事实或是隐瞒事实事实真相的方式 蒙骗受害人,使受害人自行将钱财交到侵权人。但二者互相交叠的情形许多,结合实际应留意差别。 侵权人骗领其他人的信赖,受授权委托存放别人的钱财后,找借口拒不返还的,应确认为诈骗罪 实例:甲男向以征婚交友之名诈骗,经婚介交友了解乙女后,为获得乙女的好感度,假称自已是一家集团公司的营销部主管并多方面取悦乙女,慢慢获得乙女的信赖。二 人遂一同出门度假旅游,在中途乙女将军自身带上的2万余元RMB交到甲存放。甲见财起意,一日突然告知乙女钱所有失窃,并与乙女同去公安部门报警,后被公安部门识 破。 此案归属于诈骗罪与侵占罪相辅相成在一起的比较常见的情况。在该案中,甲男的方式既具备编造客观事实骗领乙女的信赖,使乙女将2万余元交到其管理的个人行为, 又合乎将委托存放的他财物不法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特点。可是纵览软装,侵权人的本质属性是行骗而不是侵吞。原因是,侵权人以捏造客观事实的方式 ,骗领乙女 的信赖,使乙女自行将钱财交到他存放,然后又编造钱财被窃取的客观事实,并和乙女一同去公安部门报警,以完成蒙骗乙女,非法侵占罪其钱财的目地。甲男非法侵占罪代 为存放的他财物,并托词失窃拒不返还的个人行为,仅仅全部违法犯罪传动链条的一个阶段。 三、侵占罪与窝藏、迁移赃物罪的差别 侵占罪与窝藏、迁移赃物罪好像是距离较远、不容易搞混的2个罪。窝藏、迁移脏物是侵权人明知道 是违法犯罪得到的脏物而进行窝藏、迁移的个人行为。本罪的违法犯罪 行为主体是司法部门的常规主题活动。客观性这方面主要表现为侵权人具体实施的窝藏、迁移垃圾的个人行为,主观性层面为有意,务必是个人行为明知道是违法犯罪得到的脏物而进行窝藏、迁移。可是在 实践活动中,务必是个人行为明知道是违法犯罪得到的脏物而进行窝藏、迁移。可是结合实际,二者也是有互相交叠、易分辨的情况。 实例:出租车驾驶员某甲在夜班时,行到一住宅小区,看到有几个人提着编织袋立在马路边,认为是路人要打的,便朝这几个人开以往。没想到这几个人 看到某甲的的士开回来,丢下包装袋就仓惶逃跑。某甲遂下车时将一个包装袋装进入车内拉回家了,开启一看,原来是铝合金型材条。某甲再度驾车到某住宅小区欲再度拾捡包装袋 时,发觉警员到场,且警员了解他时,未属实向警员汇报客观事实。 [page] 在该案中,某甲拾捡别人的抛下物拉回家了中拒为己有,且在警员了解时不属实表明客观事实,拒不退回,符合实际侵占罪的特点。可是某甲也理应明知道他拾捡的 是犯罪嫌疑人抛下的脏物,他的个人行为客观性上为犯罪嫌疑人迁移、窝藏了脏物,虽然他客观上是为了更好地非法侵占罪,而不是为犯罪嫌疑人遮盖罪刑,可是刑诉法第三12条并没有限制 侵权人窝藏、迁移垃圾的犯罪构成。那麼,某甲的个人行为具体与此同时违犯了侵占罪和窝藏、迁移赃物罪2个罪行,归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择一着重。侵占罪归属于刑事自诉, 可是法定刑高过窝藏、迁移赃物罪,而窝藏、迁移赃物罪尽管法定刑较低,但归属于民事案件。从处决轻和重的视角看来,好像应当按侵占罪判罪惩罚。而侵占罪是自述 案子,此案的好多个“受害者”毫无疑问不可能来提起诉讼某甲。那好像只有定窝藏、迁移赃物罪了。 从此案能够看得出,区别侵占罪与窝藏、迁移赃物罪的重要,需看侵权人是不是明知道他所拾捡的物件是违法犯罪得到的脏物,如系明知道,则应列入窝藏、迁移脏物 罪。如侵权人没法了解是违法犯罪得到的脏物,则应确认为侵占罪。在以上例子中,假如偷盗铝合金型材条的犯罪嫌疑人因被其他人发觉抛下脏物在先,某甲从这里经过时发觉丢 弃在街边的包装袋,而拉回家了,且在警员了解时不属实阐述客观事实,拒不退回,则应确认为侵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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