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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法律事务所接纳被告方刚成家属的麻烦,分派我出任其辩护

发布时间:2021-09-18 02:38:55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1256
【前言】: 北京盈科法律事务所接纳被告方刚成家属的麻烦,分派我出任其辩护律师,参加此案的起诉。接纳麻烦后,本辩护律师依规查看了案件材料原材料,会面了被告,刚刚又加入了法庭调查,对此案案件拥有较全方位的掌握。现辩护律师从两层面发布以下辩护意见,恳求法院给予思考: 一、辩护律师对公诉行政机关控告被告方刚成犯有抢夺罪持有异议。辩护律师认为方刚成所违法犯罪行判定为抢劫罪更加精确。原因如下所示:

    辩护词

    崇敬的审讯长、人民陪审员:

    北京盈科法律事务所接纳被告方刚成家属的麻烦,分派我出任其辩护律师,参加此案的起诉。接纳麻烦后,本辩护律师依规查看了案件材料原材料,会面了被告,刚刚又加入了法庭调查,对此案案件拥有较全方位的掌握。现辩护律师从两层面发布以下辩护意见,恳求法院给予思考:

    一、辩护律师对公诉行政机关控告被告方刚成犯有抢夺罪持有异议。辩护律师认为方刚成所违法犯罪行判定为抢劫罪更加精确。原因如下所示:

    抢夺罪中的暴力行为的低限须到达足够阻碍受害人的实际意义随意的水平。在我国刑诉法中的暴力行为在法规上、客观性上和客观性上都是有相应的含意,它就是指刑法分则标准的,侵权人为了更好地清扫受害人的对立面,便于进行其违法犯罪目地,所实行的残害、逼迫别人人身安全的犯案方式。

抢劫罪刑事辩护

    依据公诉人的控告,方刚成在逃命全过程中抵触追捕,其个人行为得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二百六十三条之标准,理应以抢夺罪排查其邢事责任。刑诉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标准“犯偷盗、行骗、抢劫罪,为窝藏脏物、抵触追捕或是解决罪行而现场应用暴力行为或是以暴力行为相威胁的,按照此方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夺罪)的标准处罚”。在这里辩护律师认为要准确掌握“暴力行为”的水平,一般就是指对身体推行一种超强力的伤害或逼迫,例如施暴、损害、捆缚这些,使受害者害怕对立面或丧失对立面才能。而此案被告从人体、气力等各领域都不如受害人(陶兵线),其执行的“暴力行为”是在被陶兵线操纵的条件下,被陶兵线追上按倒在地并被掐着喉咙,呼吸不畅时为解决室息而本能反应的下了解的摆脱个人行为,是一种逃生个人行为而不可以看作是抵触追捕个人行为。且这类个人行为明显微小,危害不大。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各自司法部门基础理论,应用暴力行为或是以暴力行为相威胁,剧情并非很严重、危害不大的,可不以为是应用暴力行为。因而,此案评定被告组成抢劫罪更加精确。

抢劫罪刑事辩护

    二、在为方刚成定刑时有如下所示能够思考的先行判决从轻处理或缓解的剧情:

    1、方刚成在执行争夺个人行为后,及时被追求并被基础理论操纵,非法侵占罪钱财的违法犯罪結果并没有发病,故应评定方刚成抢劫罪成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标准“以前下手实施违法犯罪,因为犯罪嫌疑人信念之外的原因而未成功的,是违法犯罪成功。有关成功犯,能够比较既遂犯从轻处理或是减轻处分。”

    2、从违法犯罪的剧情和結果看来,此案的受害人并未遭受意外伤害,而且財富沒有遭受损害,社会发展不良影响从事实上说或是较小的。

    3、被告认罪态度不错,有推进的悔过主要表现。被告方刚成积极接纳警察的口头传唤归案,被采用逼迫对策后,认罪态度时常非常好,能如实挑明自身的犯罪行为并对自身的个人行为倍感后悔莫及。不论是在公安机关审查起诉,检察系统公诉环节或是法院案件审理环节,其都能积极,紧密配合司法人员的侦察、审讯,没什么存放的阐述案子的前因后果。

抢劫罪刑事辩护

    4、被告方刚成的刑事犯罪是偶犯、也是初犯,犯此罪前无犯罪记录,一惯主要表现不错。只因此 踏入违法犯罪路面,是考虑到对社会发展没什么经验和法律法规了解的欠缺而误入歧途,而且因为身患神经功能紊乱导致个人行为控制能力消弱而最后踏上了违法犯罪的路面。但只需家中、社会发展给与恰当的引导教育,其延展性或是非常大的。与此同时方刚成对自身的犯罪也一再深表醒悟,想要接纳法律法规的封禁,悔过自新。且也要求一个比较好的诊治修复自然环境。

    总的来说,被告方刚成的方式组成了抢劫罪,可是各自此案社会发展不良影响低,沒有组成受害者基础理论损害結果,及其被告方刚成系初犯、客观性恶变小、悔过心态诚挚,再从开庭审理的状况看来,另一方刚成也是能够应用投案自首程序流程的。故,辩护律师提议法院在思考以上的理论研究状况下,对被告方刚成可以从轻处理或减轻处分。

    辩护律师期待人民检察院能完全主要表现当代法制肉身,积极主动落实国家搭建调合社会发展的现行政策核心理念,做出有益于被告将来的进行的公平裁定。辩护律师、被告以及妻子儿女深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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