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承认罪,重罚是否合法? 有时我们会遇到这样的情形: 侦查员为了让嫌疑人认罪,会告诉他(她):没事,你说可以回家(但常常交代后带上手铐,被刑拘)。还有些人会很严肃的对嫌疑犯说:你不认罪,对吗?在那种情况下,惩罚一定更重。 更重要的是,在法庭上,一些公诉人会直接告诉被告:你不认罪,将加重处罚。并且专门叫书记员做记录。 就是从侦查员那次来的心理攻势下, 或是法院在检察官带着“威胁性”的言辞下,本应未犯下罪行,或仍犹豫不决不认罪的心理斗争下的被告,许多都会「认罪」。 被告承认不认罪,心理因素错综复杂,经过非常激烈的内心斗争。 实际上,被告人是否实施了控告中所指称的犯罪事实,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核实,方可被认定。 以上侦查员和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说,被告人“不认罪重罚”,是否合法?的确,这个问题值得讨论。 第一,认罪从宽制度是近年来我国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它有效地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而作者最担心的就是执行过程中的变味。 我们的刑事诉讼程序法明确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定罪。”以上陈述明显带有“威胁性”,“不认罪重罚”涉嫌强迫自证其罪。与认罪的自愿性质背道而驰。 第二,承认自己的罪行要符合“真实”;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是否实施了特定的犯罪行为,其最为清楚。若由于“强迫”而使所“承认”的“罪”不真实,则会产生假案件。 其三,认罪应具有正当性。也就是,办案人员在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供词时,不具有通过酷刑等非法手段取得的。不然的话,供认就没有合法性。 如嫌疑人、被告人在作出认罪前,能够获得辩护律师的帮助,充分了解其性质及法律后果,并对认罪行为进行确认。作者尤其希望犯罪嫌疑人从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时起,辩护律师可以在讯问中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讯问时有辩护律师在场,为其宣讲法律,及时解答问题,认罪认罚会更接近于真正具有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 |
拒不认罪会从重处罚合法吗(拒不认罪的后果)
发布时间:2022-01-06 10:37:40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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