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的地位相对较弱,雇主的地位较为稳固。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问题上,表面上看起来是雇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比较多,而劳动者为了能保住自己的工作,通常不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劳动者在择业和就业上的自主权,因此,赋予劳动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劳动者不能在什么时候想辞职就立即拍拍屁股走人,因为这很有可能导致用人单位人员空缺,从而给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为此,劳动合同法在赋予劳动者主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对劳动者行使该等权利的行使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以下是我们各自的介绍。 一是职工在试用期内,则在三日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天后,无论雇主有没有招募新员工来代替该雇员,该雇员都可以正常地离职,并要求雇主办理离职手续。 二是劳动者已过了试用期,则劳动者需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方可正常解除劳动合同。 同理,如果雇员已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该雇员可在三十天后要求雇主办理离职手续,而与雇主无关。 三是,如果雇主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工作,或违反命令命令,强令冒险工作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则雇员可以在不事先通知雇主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我们进行总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事先通知雇主,分三种情况: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试用期不满的,如果雇主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作业,提前三十天通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么做)
发布时间:2022-01-10 11:00: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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