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如碰撞、碾压、划伤、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 网友咨询: 5月30日23时26分左右,李攀宇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沿重庆市江津区罗黄中兴西路行驶至江津区罗黄园区工艺物流园路段时,车辆右前方与停放在停车位右侧的轻型卡车左后部相撞,造成小型汽车副驾驶王某1受伤,两辆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李攀宇先后致电工友袁、胡、120。袁等人赶到现场后,李攀宇提出袁自称是司机。现场群众拨打119,120名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宣布王死亡。接到消防员报警后,警方赶到现场发现袁顶包,然后在案发现场逮捕了李攀宇。李攀宇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警方对李攀宇的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134mg/100ml。9月23日,经重庆法医验伤所鉴定,李攀宇血液乙醇含量为133.0mg/100ml。 7月5日,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认定,李攀宇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明不承担责任,王不承担责任。 李攀宇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律师回答: 李攀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逃逸,构成交通事故罪。 李攀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李攀宇是初犯,已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 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十六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判处经济损失赔偿。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财产不足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对被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熟练的审判技巧,善于与各方沟通,擅长公司商业、股权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利益。 |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醉酒驾驶事故怎么处罚规定)
发布时间:2022-01-24 10:32:38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