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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报案后能撤回吗(刑事案件报警后撤案)

发布时间:2022-02-28 10:37:50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951

  咨询案例遇到一个奇怪的法律咨询案件,双方父亲王先生咨询我们,说他的儿子爱上了一个女孩,在爱的过程中可能因为爱恨,女孩去公安机关起诉男孩强奸她,男孩被警察局拘留,男孩父亲咨询我们的问题是,如果他找到了女孩,女孩也承认自由恋爱,女孩可以撤回。

刑事案件报案后能撤回吗(刑事案件报警后撤案)

  【律师意见】关于这个法律问题,我们先给出答案。女孩去公安局撤案没用。刑事案件一旦启动,报案人无权撤案,公安机关有权撤案。

  律师分析让我们从法律条款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经调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无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三)犯罪已过诉讼期限的;(四)特赦免除刑罚;(五)犯罪嫌疑人死亡;(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调查,发现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终止侦查,继续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已过诉讼期限的;(三)特赦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从这两个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报案人有权报案,但她启动了国家公共权力。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案件后,案件不会自动撤销。经公安机关调查,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视为犯罪。犯罪已过诉讼时效期的,经特赦免除刑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予以撤销。

  有一种粗糙的观点,公安局不是你的家,不是你想撤退,或者可以理解为弓没有回头箭,案件报告后,公安机关有义务调查案件事实,如果不管理,涉嫌构成玩忽职守。

  回到王先生咨询的事情,报案人无权撤案,但如果王先生取得了女孩的录音或口供,其他证明材料可以交给公安机关。如果核实女孩报了假案,女孩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

  法律观点的延伸。

  在撤回案件中,刑事撤回案件与民事案件完全不同。刑事案件不能撤回,民事案件可以随时撤回,撤回后可以随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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