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个咨询很有代表性,特别发出来与大家一起学习讨论 有当事人咨询这么一个问题:之前办理了取保候审了,很长时间案件没有进展了,突然接到检察院电话,说要给我移送起诉通知书,这是怎么一回事? 律师解答: 移送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收到这个通知书说明检察院已经要走公诉程序了,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束了,案件还会继续正常推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不需要再看守所羁押。 法律延伸: 刑法第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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