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咨询:我的朋友薛先生和三个牌友在茶馆包间赌博。第二天早上,我去包厢找人。当我发现门锁上时,我开玩笑说我冒充警察查房,大声喊道:查房!查房!几位牌友吓得翻窗逃跑,其中薛先生翻越栏杆时不慎摔倒。后来,薛先生让我赔偿摔倒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我应该赔偿薛先生的经济损失吗? 律师意见您好,您不需要承担薛先生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一条规定: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防止和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不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律师分析】茶馆是允许人们自由进出的公共营业场所。即使是相对封闭的包间,也会有茶馆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或公安人员例行检查,客人走错房间敲错门。你去茶馆找人,敲薛先生等人打牌的房间,叫查房。行为有点过激,但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正常人从事正当活动时,不仅不怕警察检查,还希望警察维护秩序。薛先生摔倒的直接原因是他在包间从事非法活动,做贼心虚,怕公安机关查处,然后选择异常进出通道离开,然后意外摔倒。法律保护的是合法权益,赌博的结果不受法律保护。 |
TAG标签:
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