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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家的房屋忽然有一天变成了其他人的,这一天降的冤假错案

发布时间:2021-09-01 02:52:08 作者: 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415

  自己家的房屋忽然有一天变成了其他人的,这一天降的“冤假错案”让屋主马大爷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禁不住提问:谁卖了我的房子?住在阜新市海州区高家店的马大爷和老伴儿就碰到了那样诡异的事情,一生疏小伙拿着一张白底黑字的买房合同找上门来,让她们尽早从屋内搬离。合同书上的卖房子人的名字马大爷认识,卖房的并不是他人,恰好是她们的“儿媳妇”。

  借走的房屋忽然移主

  马大爷和爱人在高家店有一处40平方米的住宅。1997年的情况下,考虑到结婚的孩子没房住,就把新房空出来让它们住,两口子反而在外面过起了租房子的日子。可俩位老年人万万想不到,善心把新房交给孩子住,这一让居然给让没有了。

  2006年7月的一天,马大爷到孩子家看小孙女,就在一家人团聚之时,突然一生疏小伙打响了房间门。该生疏小伙自称为姓吴,进门处便说:这房屋不租你们了,赶快搬离!

  “你说,这也是大家的房屋,你使我们搬哪里去?”马大爷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房屋就是我上年买的,一直转租给这个的,租金不准时给,我不会租了!赶快搬离!”“这也是我的房子,我基本就不卖过,你觉得房屋卖你呢,您有啥直接证据?”马大爷十分恼怒。“那你们看,这也是《卖房协议书》,也有购房款收条,白底黑字的,你们还想耍无赖啊!”说着,林某从裤兜拿出了“直接证据”。看见林某手上的直接证据,马大爷瞠目结舌,《卖房协议书上》写的一清二楚,这套房屋以3600零元的价钱卖给了林某,而卖房子人与收款方写的全是“李某”的名称。

  房屋是一个叫李某的人卖的,而这李某并不是他人,恰好是他的“儿媳”。

  糊里糊涂签名上当

  虽然白底黑字,可马大爷或是不可以坚信面前的客观事实,更不可以使他接纳的是:孩子对他说,自身和李某早在1998年就离了婚,只不过是常常在一起。李某是如何把房屋卖的呢?马大爷思来想去,突然回忆起了两年前的一件事情。

  2005年1月的一天,“儿媳”李某寻找在外面租房子的马大爷和老伴儿:“妈、爸,我同他人借钱花做些交易,想拿房照质押得你们签名。”“你借款用大家签是什么字?”马大爷嗤之以鼻。“别人说房照是你们的,你们不签名就不可以作质押,钱也就不可以出借我了!我手头上如今有一个能发财致富的交易,便是缺陷资金周转,如果借不到钱,这一交易就完全发黄……”听李某那么一说,两口子一想不便是一个签名的事情吗,签就签吧。接着李某打的将她们拉到房屋交易服务厅。在一张桌子前,按照李某的指使,两口子也不明白签名的內容就在二张订单上签到了名称。

  原先便是那么一次糊里糊涂的签名,易如反掌让“儿媳妇”把新房卖了。更可恨的是,她早并不是儿媳妇了啊!马大爷越想越气,孩子如何摊上一个那样的媳妇呢?两口子决策:只能这样了,不搬!

  卖房子“儿媳妇”最终成为被告

  卖光“公公婆婆”的新房后,李某带着36000元钱去玩起了下落不明。而林某由于一直要不上房屋,找李某又找不到,最终向警察报了案。历经调研,警察以为在卖房子全过程中,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2008年9月末,李某被拘捕。

  2008年年底,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开庭了本案。经查明人民法院评定,被告李某以不当得利为目地,选用虚拟客观事实、瞒报事实真相的方式冒充别人为名签合同,骗财,金额较大,其手段已组成合同诈骗罪。由于案发前被告的家属退还了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故对被告李某酌情考虑从宽惩罚。

  最终,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被判李某刑期三年,判缓三年,并惩罚金1000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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