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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裁判规则及有效辩护(销售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
一、基本概念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食品安全监管... 2022-04-27 浏览:670电话:400-966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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